艺术系团总支学生会制度

来源: 时间:2011-07-06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生会在广大同学们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树立学生会成员在广大同学们心目中的影响力和威信,消除“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思想,特指定本规章制度,希望广大学生会成员能以此为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自己的品行。制定如下:

1、学生会举办的团体大型活动,不到者给予警告处分,两次不到者给予年度量化扣除0.25分的惩罚。三次不到者年度量化扣除0.5分,三次不到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如当时有课者要提前与本部负责人请假并将请假名单交于办公室,如无者将以不到论处,其中代签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

2、每天大课间各部若无人到办公室签到,一次给予警告批评,两次不到者给予严厉警告并当面批评,三次不到者给予当日负责人员或该部年度量化扣除0.25分的惩罚,四次无人签到者给予开除学生会的处分(代签者一经发现即给予警告处分)!

3、每周例会,负责参与会议的人员如无故不到,一次给予严厉警告处分,两次不到者给予扣除参会人年度量化0.25分的惩罚,三次不到者给予降级处分!如有事需找本部其他代表出席会议同时向学生会办公室提前一小时请假,如无请假,会后请假的同样按缺席处理。

4、各部每天负责打扫办公室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值日标准(详见值日安排表),如不打扫或清理不干净者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两次给予严厉警告并扣除该部年度量化0.1分,三次给予扣除年度量化0.25分处分,依次类推。

5、每周各部的班级量化,务必于下周一大课间之前交于学生会办公室,如不交或迟交者,取消本部量化,并扣除当天负责人员量化或该部年度量化0.1分,两次者扣除年度量化0.25分,三次降一等级。

6、做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言行者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二次给予严厉警告处分,三次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7、违反校纪校规,打架斗殴者给予通告批评。

8、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9、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 周一例会各部需将上周的活动内容上报主席团。

* 宣传部出完版面后必须自觉维护办公室的卫生环境。

* 无论各部,凡借走办公室资料等东西,必须事先告知办公室,并在用完后及时归还。

艺术系学生会

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