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政学〔2025〕77号文件,艺术设计学院2020级产品设计专业学生陈清清(学号:202012322),该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完成学业,提出书面退学申请。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之规定,经学校研究,给予你退学处理。
公示时间:4月27日——5月11日。
特此告知
河南城建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