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 2024-2025学年转专业实施办法

来源: 时间:2024-12-23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政教〔2021〕135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2024级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步伟、汤喜辉

副组长:党伟、杨东旭、黄伟

成员:任融、崔明明、梁丹旸、郭梦垚

纪检小组:

组长:党伟

成员:任融、郭梦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或已进入基本学制最后一学年学习者;

2.跨录取批次转专业者;

3.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4.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5.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6.已有转专业经历者;

7.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转专业学生范围:

2024级动画、设计学类专业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因艺术类专业为单独录取批次,设计学专业学生仅可选择转入到动画专业(动画方向)、动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动画专业学生可选择转入设计学类以下任一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四、转专业程序:

1、指标公布(2024年12月12日)

根据设计学类、动画专业分流结果,制定各专业(方向)可以接纳的转专业人数。

提出申请(2024年12月23日-26日)

由转专业意愿的同学填写申请表并上交辅导员处。

资格审查(2025年1月10日-12日)

由各班级辅导员对转专业学生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完成后提交教务办。

4、专业审核(2025年1月13日-15日)

根据各专业(方向)接收人数及学生志愿进行转专业审批,若转专业人数超出该专业接收上限,按学生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未达到转专业条件的同学回到原专业学习。

5、公示及结果上报(2025年2月15日-18日)

学生转专业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完毕后结果上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联系艺术设计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党伟(511室)。

五、设计学大类专业分流情况及指标

2024级设计学类现有总人数为220人,动画专业60人。

根据艺术设计类专业小班教学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师资配置,设置各专业拟定人数如下:


六、后续工作

按照之前教务处的批示,进行以下后续工作:

1、在转专业工作结束后,先不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结束,课程成绩录入锁定后,学校再进行教务系统、学信网学籍异动等工作。

2、在第二学期末,学籍异动工作完成后,为艺术设计学院大一专业分流及转专业学生单独开放选课权限,进行第三学期选课工作。

3、学生转专业完成后,辅导员应配合做好学生分班工作。各专业系需在2025年9月为转专业学生分配学业导师,同时做好转专业学生专业教育和课程认定工作,协助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