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类招生是我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专业分流是实行大类招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为保证专业学生数量与教学资源配置相适应,确保专业分流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暨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副院长、教务办主任、各专业教研室主任、19级学生辅导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确定专业分流的方案,组织考核、公布学生专业分流结果等工作。分流工作由教学办牵头协调,具体分工为:19级辅导员负责组织协调各种分流活动、汇总统计学生专业分流申请;教务办核定和公布学生学业成绩;各专业教研室负责进行专业教育和引导。
二、原则和对象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保证专业学生数量与教学资源配置相适应。
3、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
4、针对动画、设计学类互转专业学生,按照学校转专业条件进行;同时提交转专业申请及所选专业名称;按照转专业人数确定专业分流人数。
5、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校动画、设计学类学生(艺术学大类);因生源情况不同,艺术类专业不能同学校其他专业互转,考虑到工作实际,特将动画转专业同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同时进行。
三、分流依据
1、学生志愿。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学生人志愿。
2、学生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按第一学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总成绩计算排序。成绩计算时,百分制成绩按实有分数记入,五级制成绩中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分别按95分、85分、75分、65分和45分记入总成绩。
3、学生纪律。因旷课、考试作弊等违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取消填报专业志愿资格,专业分流服从学院安排。
4、专业教学资源。专业分流的比例应依据现有教学资源,分流专业学生数不超过各专业分流的额度。
五、分流程序
1、组织动员。由各专业教研室组通过专业导论课程对学生进行
专业引导和动员。学院在第二学期第五周启动转专业即分流程序,
及时向学生公布转专业人数、专业分流工作规则等信息。
2、转专业
动画和设计学类专业学生互转,由考生填报转专业申请,由动画
转入设计学专业的需要填报拟进入专业名称,确定名额后,制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3、填报志愿。专业分流学生一次性按规定时间填报专业志愿,一旦提交不予更改。学生填报志愿数不少于3个,按意向顺序进行填报。若学生拒不填报志愿或填报志愿数少于大类招生专业数,未填报的志愿视为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学院有权调剂其到大类内任意专业。
3、录取确定。根据学生填报专业志愿进行统计汇总,并按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学业成绩排序。每个专业按照学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和学业成绩排序,按规定人数进行录取。若志愿人数超过专业规定人数,其超出名额部分,随第二志愿专业名额不足部分按学业成绩排序录取,以此类推。若出现最后一个名额学业成绩相同者,按第一学期考试课总成绩由高至低录取;若考试课总成绩再相同,
按造型基础课程成绩由高至低录取;若造型基础课程成绩再相同,按色彩基础课程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4、结果公示。学院对最终的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应向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学生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应按分流后的专业修读,不得变更。学院做好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六、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2017级及以后实行大类招生相关专业学生。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艺术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艺术设计学院讨论决定。